2024年,臨河區審計局聚焦審計署、審計廳、市審計局的預算執行及延伸審計、各類專項審計及投資審計四個方面,并結合“三圍繞”科學統籌制定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
圍繞國家重大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高質量發展和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必審項目,在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嚴格按照法定權限范圍內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重點關注涉及重大政策執行、重點民生實事等單位。
圍繞對管理資金密集、涉及群眾利益、容易發生問題的部門單位或領域,應保持適當頻次。在采取“1+N”“一拖二”的審計模式下,對涉及重點項目、重大資金等單位開展專項審計。上三級審計部門實施的統審項目也多次涉及自然資源、社保就業、農牧交通等行業。在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時,優先考慮審計頻次較少的單位。
圍繞較長時間未能審計監督的盲區和空白點,注意篩查盯審。在計劃2024年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時,從臺賬中篩選近五年經濟責任及延伸審計、預算執行及延伸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自然資源審計、政策落實跟蹤審計、以非現場審計方式運用大數據審計技術方法等未涉及的、且領導任期滿一年及以上的單位或部門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更好地實現審計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