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5日在臨河區第十八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區委、區政府統一部署,區審計局對2022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22年區直部門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中央“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要求,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加強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管理,全年目標任務基本完成。
--執行積極財政政策,克服疫情不利影響,促進市場主體發展。在財政困難情況下,堅決執行減稅降費等穩經濟一攬子政策。發放中小微企業高新技術獎勵補助等資金,支持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執行緩繳行政性收費及減免房租等政策,減輕市場主體負擔。發放消費券,促進市場消費,促進經濟增長。
--持續增進民生福祉,保障基本民生支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重點向“三?!敝С鰞A斜。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84億元,較上年增長12.04%;教育支出8.23億元,較上年增長5.31%;衛生健康支出5.89億元,較上年增長22.1%。
--圍繞落實“五大任務”防風險,保安全,促建設。積極有效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全年化解隱性債務9.71億元,支付債務利息和發行費用5.24億元。爭取上級各類資金24.98億元,債券資金11.96億元,緩解了即期償債壓力。落實國家重要農畜產品基地建設任務,建設高標準農田23萬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100萬畝以上。全力實施“五個大起底”行動,盤活沉淀資金5271.83萬元,緩解了財政壓力。
--建立常態化審計整改機制。嚴格落實《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制度機制和責任體系。對審計問題實行臺賬管理,細化工作流程,加強了定期督查整改和專項督查整改。強化審計與紀檢監察、巡視巡察貫通協同,形成審計整改合力。
一、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情況及存在問題
重點審計了預算編制執行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績效管理等方面情況。
2022年,臨河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71.78億元、支出66.44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23億元、支出10.71億元;國有資本經營收入289.53萬元、支出289.53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收入5.95億元、支出5.83億元,年末滾存結余6.98億元。
區財政部門和有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黨委、政府工作要求,積極保障重點領域財力投入,預算編制、執行情況與經濟發展狀況基本匹配,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問題:
(一)預算編制、調整及審批方面。一是部分預算項目調整程序倒置;二是預算資金在其他應付款掛賬,結轉數額較大。三是未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四是財政代編預算項目不細化;五是項目庫內項目質量不高。
(二)預算執行管理方面。一是轉移支付項目執行率低,滯撥資金2.72億元。二是以借款代替預算支出,增加暫付款1.08億元。
(三)政府采購管理方面。主要存在預算單位遵守政府采購程序不嚴格,采購行為不規范。普遍存在采購意向未按要求時限公開,合同未及時備案,未按計劃采購等問題。
(四)績效管理方面。42個項目未上報自評報告,涉及10個預算單位,資金3474.29萬元。
(五)國有資產和資本管理方面。國有企業所有者權益中國有實收資本共計15.41億元,資本公積24.78億元,國有股權投資和權益變動未在任何部門登記,也未在賬內核算。
從本級財政狀況和預算執行情況看,受疫情影響和經濟下行影響,財政收入不足,債務風險依然較大的基本面沒有改變。從項目儲備和執行看,項目前期研究不深,編制不細,績效指標設置不科學,一定程度影響了項目的執行效果。從財政管理情況看,仍存在國庫資金調度困難,預算支出進度緩慢的問題,一定程度影響了項目進度和政策作用的發揮。需進一步完善財政管理制度,優化管理方式,提高財政資金效率和效益。
二、區本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及存在問題
對區財政局、區鄉村振興局、區第五中學等7個單位202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利用財政一體化系統,對部分單位的預算收支進行了延伸審計,主要發現以下問題:
(一)預算編制和執行方面。一是部分學校未將思政課建設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二是1個街道辦事處預算編制不合理,部門預算支出執行率低,形成預算資金閑置,未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二)部門預算支出方面。3個預算單位預算項目安排與實際支出項目內容不符,存在核算不規范和濫用辦公費預算問題。
(三)國有資產、資本收益管理方面。一是未對已取消的4個巧手手就業幫扶車間開展清產核資,形成資產閑置。二是3所學校未采取公開競價出租房屋。三是出租管護區可耕種的60畝堤防地未實行公開競價招租;四是水站建后運行管理機制不健全。五是新華鎮永紅村花菇扶貧產業園等5個“帶資入股”項目收益金152.49萬元和到期本金116.4萬元,均未收回;六是1個單位將院內二層樓房出租個人經營使用,存在應收未收租金問題。
(四)績效管理方面。已建成的育苗扶貧產業園新型棉簾拱棚項目、肉牛養殖扶貧產業園項目無績效自評報告,績效運行監控不到位。
(五)財務管理及內控方面。部分單位未嚴格按政府會計制度核算收支;固定資產長期不盤點,賬實不符;還存在超限額使用現金,未按規定報支差旅費及違規發放交通補貼等問題。
三、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審計情況及存在問題
對7個單位的7名主要領導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發現部分單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貫徹執行經濟方針政策和決策不到位,未及時發放耕地輪作補貼245.51萬元。二是部分單位在履行重大經濟決策和項目實施中未嚴格遵守有關招投標程序,一些合同義務不能嚴格履行。三是有些單位實施的項目,投資效益效果不明顯,建設目標未能實現,方案落實不到位。四是財務管理內控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嚴格,財務人員專業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四、專項資金審計情況及存在問題
重點審計了本級存量資金盤活情況,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財政資金支出進度情況,財政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以及有效擴大投資政策落實情況。
(一)區本級盤活存量資金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財政部門未制定財政存量資金管理辦法;二是盤活的存量資金無國庫存款,形成無資金結轉;三是對外借出款項未及時收回形成財政存量資金,四是經費結余形成財政存量資金16.27萬元未盤活使用。
(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2022年度專項債本息4.4億元未納入當年預算。
(三)加快財政資金支出進度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預算執行進度緩慢、已安排預算未及時形成有效支出,11個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累計73個月未達到序時進度的80%以上。
(四)財政補助資金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指標分配下達不及時;二是指標已分配下達,但實際資金未到位,涉及資金2465萬元。
(五)有效擴大投資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重大項目落地方面,未完全按照項目批復內容實施、建設程序倒置,財政滯留資金2137萬元、區級配套資金未到位979.34萬元;二是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存在應退未退工程履約保證金45.79萬元的問題。
五、重點民生資金審計情況及存在問題
(一)義務教育階段政策貫徹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一是政策落實方面存在未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建設和評價激勵體制,優化和規范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工作不到位,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開展不到位,重點設防類抗震建筑未按規定每5年鑒定一次等問題。二是經費保障方面存在財政滯留未及時分配下達義務教育薄弱環節補助資金308.44萬元。
(二)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審計。
一是工程建設管理方面存在“上圖入庫”數據位置不準確;管護責任落實不到位,防護林成活率低,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未設立拐點界樁等問題。二是資金方面存在財政滯留高標準農田專項資金1.97億元,應退未退工程履約保證金67.51萬元等問題。
六、工程建設項目審計情況及存在問題
主要實施了2020年度脫貧攻堅改水、臨巴線前進小油路綠化工程等5個項目的竣工決算審計。發現主要存在多計工程價款、未按規定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未履行項目審批單位竣工驗收程序及超概算投資等問題。
七、審計建議
(一)嚴格預算編制執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強預算收支管理。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從嚴從細編制預算,嚴格控制代編預算規模,加強預算剛性約束;統籌安排庫款,保證重大項目支出進度,促進政策作用的發揮;強化預算收支管理,嚴格履行預算調整程序;加強暫付款項的管理,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二是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科學制定績效目標,加強績效考核,對造成損失浪費和無效投資的項目加大問責力度,避免或減少無效支出。三是加強債務風險管理,壓縮一般性支出,加大資產和資金盤活力度,用于償還債務。四是加強調查研究,強化項目入庫立項評估審查,完善決策機制,提高立項質量。
(二)完善國資部門職能職責,加強對國有企業的管理。
完善和規范對國有企業投資的核算,加強對國有企業資本管理,按照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績效考評機制,形成以管資本為主的監督體制,加快國有企業改革進程,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三)加強對工程類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
一要做實做細工程項目前期勘察、設計和概算審查工作。二要加強項目過程管理,嚴格控制建設規模、標準、范圍;嚴格執行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法,通過市場競爭控制投資成本;嚴格變更管理,完善變更管理決策程序,控制造價。三是加強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項目資金效益。
(四)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基礎工作。
財政部門要監督指導各單位嚴格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財務規章制度,督促完善本單位財務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
度等內控制度并嚴格落實,切實實現“制度管人、流程管事”規范運行。
(五)加強內審工作。
農牧局、教育局、水利局等二級單位較多的部門設立內審機構,加強對二級單位的監督管理。明確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責和權限,配備專職專業人員,加強單位的內部監督。
本報告反映的是2022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對上述問題,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依紀依法移交有關部門進一步查處。有關部門和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區審計局將加強跟蹤督促,并及時向區人大常委會作整改專題報告。
臨河區審計局
2023年12月19日